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信用资讯

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一纸信用承诺书 便民服务见实效

来源: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12-17 14:13:41访问量: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澳门太阳城赌城-【官网娱乐网站】: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澳门太阳城赌城-【官网娱乐网站】:印发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全省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14)要求,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减证便民利企,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动产登记领域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非公证继承业务已在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常态化开展,群众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存在难以获取有关证明材料的困难。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利企,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领域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行)》(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试行)》),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确实难以获取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变更证明材料等,可以书面承诺代替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行为。《告知承诺制(试行)》)的出台对可以适用和不得适用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如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80周岁,申请人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199421日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等六类情形可以适用,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承诺代替证明材料,而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失信人等五类情形不适用。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结相关业务24件。申请人可以用一纸书面承诺代替证明材料,通过信用治理手段实现了群众开具证明路上的少跑腿,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铺筑出了一条便民之路。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依托《告知承诺制(试行)》打造更加便利、专业、高效和诚信的服务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