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张地2010-A05-K-1号地块、张地2010-A05-K-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预申请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起报总价(万元) |
预申请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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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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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A05-K-1 |
检察院东北侧地块 |
市区人民东路北侧、职中路西侧 |
5609.2 |
商业服务业 |
40年 |
R≤3.2 |
≤50% |
≥10% |
3811 |
100 |
A区4972.74平方米,B区636.46平方米(地下) |
2010-A05-K-2 |
检察院东南侧地块 |
市区人民东路北侧、职中路西侧 |
5040.22 |
商业服务业 |
40年 |
R≤3.2 |
≤50% |
≥10% |
381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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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申请对象
具有良好信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三、预申请地块情况
1.本次预申请地块土地出让金分两次付清,即成交后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50%(含保证金),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金。
2.交地时间以付清全额土地出让金日期为准;如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的则按出让文件规定日期为交地时间。
3.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保证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于交地后十一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于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四、预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指标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以本公告为准。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预申请书》可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
2.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预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预申请保证金交纳凭证,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
3.预申请公告有效期为30天(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预申请人按规定提交书面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交纳预申请保证金,取得预申请资格确认。公告期内有一个预申请人获得资格确认,该预申请活动自动提前终止,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适时发布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4.预申请人承诺的预申请竞买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起报总价。在网上出让过程中无其他竞买人参与报价,则确认预申请人为竞得人。
5.预申请保证金的缴款人必须与预申请人名称一致。预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预申请保证金不计利息。
6.获得预申请资格确认的预申请竞买人,不按照预申请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相应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陆晓春、府梦雪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56998712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203)
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085/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书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方(或关联公司)现申请受让张地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年。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我方(或关联公司)愿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万元)为最低出价,若获你局同意,我方(或关联公司)愿意交纳相应的预申请保证金¥ 万元,并按要求参加你局组织的该地块公开网上出让。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