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线椒(辣椒)、毛山药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亨运好润多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线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营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这两批不合格产品实际经营者为张家港市杨舍镇玉芹蔬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不合格线椒(辣椒)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65.8元;购进该批不合格毛山药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79.8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鲫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永联天天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世贸九溪墅店经营的鲫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不合格鲫鱼实际经营者为张家港市杨舍镇老谭水产经营部,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4.2公斤,销售4.2公斤,货值174.72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1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鳊鱼(鲜活)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建平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鳊鱼(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40公斤,销售35公斤,损耗5公斤,货值68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食在鲜生鲜超市经营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超市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4公斤,销售4公斤,货值14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青草巷杨跃喜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4.25公斤,销售14.25公斤,货值202.4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采购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46元的行政处罚。
六、桂味荔枝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百果园水果经营部经营的桂味荔枝,苯醚甲环唑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4.225公斤,销售4.225公斤,货值253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采购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购入该批不合格产品后未做其他加工,均售卖给抽检方,未实质性流入市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涉案货值较小,案发后,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3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