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高功率密度芯片级封装白光LED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
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园A幢2楼205室 |
苏州顺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新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2500万元租用保税区科技创业园A幢2楼205室闲置车间,建筑面积1333平方米,购置LED光谱测试设备、固晶机、贴片机等设备,采购锡膏、晶片、乙烯基胶黏剂(本体型)等原材料,研发高效白光LED新型封装技术,技术成功后采用LED封装技术(包括固晶、回流焊、点胶/围坝、烘干)、测试、切割、打标等工艺,年产731811套LED软灯条。 |
(1)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162t/a;无生产废水。 (2)废气 本项目点胶/围坝、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回流焊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点胶/围坝、烘干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全厂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向外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均合理布置于厂区内,利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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