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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凤凰镇发布时间:2024-01-26 17:49:57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3年度凤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凤凰镇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精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年内我镇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江南美凤凰”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镇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6条,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923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年内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23件。与此同时,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制作政策解读图片、政府工作会议等,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和普及,并邀请相关负责人解读和培训,加强了我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以镇宣传文明办为主体,时刻关注相关网络舆情,并会同镇综合执法局、信访办和司法所等相关条线部门,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6.94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