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印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及2024年市教育工作要点;
2.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暨平时体育成绩考核工作;
3.举行张家港市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启动仪式;
4.做好2024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工作;
5.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研制并下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及2024年市教育工作要点;
2.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3.开展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行动;
4.按时序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5.组织机关退休干部外出参观活动;
6.做好局机关清明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7.继续做好办公室2023年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8.协助基教科做好2024年秋季入学政策的解读工作;
9.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相关精神;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递补等工作;
2.完成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核工作,做好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递补等工作;
3.完成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拟录用人员的选岗、政审工作;
4.完成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5.完成2024年跟踪考察、全面考察及部分学校无任用推荐工作;
6.启动2024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完成4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配合做好张家港市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
2.继续做好2024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设备和维修项目现场审核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做好2024年教育经费季报上报工作;
6.做好第一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数据的审核和填报工作;
7.做好4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8.做好对乡镇2023年教育督导考评数据的审核工作;
9.继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持续做好直属单位(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1.做好直属单位(学校)第二季度公用经费资金申请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12.继续做好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3.配合办公室做好2023年度重要文件归档整理工作;
14.配合水资源处做好省级节水型学校复查相关工作;
15.持续做好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检查管理工作;
16.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定点配送”大宗食材定价工作与供应商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7.继续配合统计局做好“五经普”教育条线单位统计工作;
18.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季资助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纸质材料。
基础教育科
1.继续做好2024年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相关工作;
2.继续推进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
3.做好“房产与学位关联政策”后评估工作;
4.做好2024年度积分入学的宣传工作;
5.举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讲坛;
6.做好2024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7.指导城北幼儿园北园区、外校美邻幼儿园、外校碧桐苑幼儿园接受苏州市优质园现场考察;做好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现场考核工作;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2023年度年检工作;
8.举行张家港市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启动仪式;
9.做好张家港市德育干部专项培训工作;
10.做好2024年苏州市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身体素质抽测工作;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暨平时体育成绩考核工作;组织参加2023-2024年度苏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小学组总决赛;
11.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艺术素养现场考核工作;
12.继续做好2024年春季中小学生眼科屈光度检查工作;
13.做好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实践工作;召开“打开一本书”青少年阅读推广行动推进会。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制定第二十五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关技术文件和比赛工作方案;
2.制定2024年职教活动周工作方案;
3.组织参加2024年职教高考理论考试;
4.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
5.调研汇总职业学校一季度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
6.做好2024年市职业院校招生资质核查工作;
7.有序做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8.做好2024年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9.组织参加苏州市社区教育教师能力大赛;
10.组织参加江苏省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11.持续配合做好多业态商业楼宇消防安全整治检查;
12.协同市安委办、消委办对各区镇(街道)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情况进行核查;
13.做好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2023年度年检工作。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开展清明假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活动;
3.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颁发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4.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工作方案》;
5.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6.指导学校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
7.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春游研学安全预案和报备工作;
8.做好第二轮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书发布工作;
9.做好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险项目招标书发布工作;
10.开展新建学校智慧安防建设专项督查,指导秋季新启用学校参加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评估认定。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苏州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综合督导工作(我市三所);
2.完成2023年度区(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反馈报告(共9份);
3.拟定2024年度区(镇)政府教育履职任务清单,并做好区(镇)和科室(部门)意见、建议的征询反馈工作;
4.继续组织开展“问需式”实地督导工作;
5.做好2023年度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整改工作;
6.拟定责任督学培训工作方案,召开督学工作会议;
7.统计汇总义务教育学段三月份减负工作情况;
8.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报送“进校园”活动监测情况;
9.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10.报送四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11.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12.对2023年产生的重要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冬训综合评比材料总结上报工作;
2.做好2024年度学校党建“书记项目”初审修改工作;
3.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
4.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5.持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6.启动“师说”系列师德宣讲视频资源征集工作;
7.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8.做好教师招录制卷及监督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初三体育考试平时成绩汇总等有关工作(4月1日-2日);
2.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二轮网上报名工作(4月8日);
3.召开2024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考务和送考及志愿填报工作会议(4月12日,招办410室);
4.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艺术素养现场考核工作(4月12日,各初中校);
5.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4月12日-15日);
6.组织江苏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4月13日-14日,中专校);
7.做好2024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工作(4月20日-21日,中专校);
8.组织2024年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4月27日,各初中校);
9.做好中考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4月底)。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相关学段调研和各类研训活动;
2.组织相关学段学科基本功、评优课等评比活动;
3.做好相关年级的期中测试命题工作;
4.组织张家港市第25届课堂教学改革相关学段整体展示活动;
5.做好职教高考技能考试成绩统计及数据分析工作;
6.做好“打开一本书”阅读推进活动相关工作;
7.协助组织做好初三体育中考、中考英语口语相关工作;
8.做好省前瞻性项目苏州市推进活动相关承办工作;
9.开展“关爱流动的花朵”送教下乡活动;
10.组织做好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相关工作;
11.组织张家港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和苏州市2023重点立项课题集中开题论证活动;
12.继续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相关培训活动;
13.组织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第四阶段研修活动;
14.组织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参加2024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科创类项目比赛;
2.开展央馆人工智能课程教研活动;
3.启动2024年全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
4.做好幼儿园万彩动画微课制作、图书管理应用培训活动;
5.继续做好学校设备和床上用品项目采购工作;
6.做好2024年学校专用教室仪器设备征订工作;
7.与相关单位做好入学一件事平台的户籍、房产证、出生证明等电子证照的数据对接工作;
8.开展教育信息网、装备管理等平台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现场测评工作;
9.做好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培训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