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水平。根据现有专家库成员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现将专家库成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组
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调整后,原设立的专业组别不变(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各专业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满足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1个及以上专业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计价规范、标准等,专业技术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胜任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技术咨询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3.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较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
4.有15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历,近3年独立承担或主持过5项以上较大规模工程计价工作;
5.鼓励有安装专业的一级造价师积极申报,有土建、安装2个专业及以上的一级造价师积极申报。
6.原专家库中具备以上条件的,在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延续聘用,不需另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申报人员填写《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所在单位盖章,表式附后)。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于8月30日前报送我局建管处造价科(建设大厦1307室)。
2.资格审查。申报截止后,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各专业需要,对申请入库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入库的,我局将发文并颁发聘书,聘任期两年。
四、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书面一份,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94755270@qq.com);
2.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一份。
五、日常管理
市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停止受聘;同时,允许新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入库。受聘专家库成员在市住建局组织下,为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张家港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