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014178774/2024-00088
部门文件
行业管理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25
2024-06-25
张住建发〔2024〕52号
有效

澳门太阳城赌城-【官网娱乐网站】:印发《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张住建发〔2024〕52号

各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房管中心)各科室:

现将《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5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工作表现和实绩,持续激发内生动力,优化绩效比拼长效机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适用范围为局机关(含房产管理中心)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与定级、定性与定量、自我评价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机关科室考核和事业单位考核两部分。

(一)机关科室(含房产管理中心)

机关科室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和综合评价,权重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其中履职情况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机关科室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由局班子领导定性评价;综合评价通过民主测评进行,由事业单位评价、科室互评组成。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三方面,权重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和10分。其中职能工作目标重点考核目标任务、上级条线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履职情况。管理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党的建设、信息宣传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效能、财务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群团工作十项内容。满意度目标由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定性评议。

四、考核方法和计分

每年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根据局年度工作部署、上级条线部门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申报年度工作任务。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由监测科室根据年度任务,结合上级条线工作要求,按百分制制定管理工作目标监测细则,并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及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加扣分项和满意度评议确定。

(一)机关科室综合得分

机关科室年度考核职能工作目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年度完成情况,经局班子领导定性评价、科室互评、事业单位评价的情况最终核定。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局班子领导、各机关科室负责人、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就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按照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出评估得分。(计算公式:评估得分=100ד得票数+80ד得票数+60ד一般得票数+40ד得票数)÷有效票数×权重)

机关科室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履职情况评估得分(60分)+科室互评(20分)+事业单位评价(20分)+加扣分项得分。

(二)事业单位综合得分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各事业单位上报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各监测科室监测细则,组织人员对事业单位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进行综合评价。

1.职能工作目标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局班子领导就上报目标任务进行定性评估,按照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出评估得分。(计算公式:评估得分=100ד得票数+80ד得票数+60ד一般得票数+40ד得票数)÷有效票数×权重)

2.管理工作目标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各监测科室,按考核监测细则,就党的建设(8分)、信息宣传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6分)、人事管理和纪检监察(4分)、政策法规工作(5分)、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2分)、工作效能(3分)、财务管理(2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3分)、安全生产工作(4分)、群团工作(3分)十项内容,开展日常监测,年终分别汇总报送局绩效考核办公室。

3.满意度目标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满意度测评,按照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评价得分=100ד得票数+80ד得票数+60ד一般得票数+40ד得票数)÷有效票数×权重)

下属事业单位考核综合得分=职能工作完成情况评估得分(50分)+管理工作监测得分(40分)+满意度评议得分(10分)+加扣分项目得分。

(三)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综合性荣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工作具有开创性、富有成效,当年在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条线综合排名第一的,分别加2.5分、1.5分、1分、0.5分,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按该级别分值的60%30%加分(获上级部门考评综合排名前三的,因时间滞后未列入本年度加分的,可列入下一年度加分项目);获本市相关部门和上级条线表彰的,每项加0.5分;承担市住建局年度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获主要领导认可的(以领导批示为准),视情况每项加1-3分;其余特色亮点工作得到上级认可的,视情况每项加0.5-2分。

同一事项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加分上限为10分)。荣誉认定以表彰文件或证书落款为准,截止日期为1231日。

2)扣分项目:经抽查核实,虚报、瞒报目标任务进度和完成度的,一次扣2分。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经查实每项扣0.5分。安全生产出现问题或事故的,视情况扣分(扣分细则由安监科制定)。四种形态处置结果分别扣分,具体对应为0.2分、0.5分、1分、1.5分,第四种形态直接取消单位评优资格,单位、科室负责人出现上述情况的,按1.5倍扣分。单位、科室发生负面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被市级以上曝光,对整个系统带来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分。对局党组或上级部门临时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经督查发现未按时有效完成的,每项扣1分。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推诿、不接受交办协调的,每件扣0.2分;未按时与代表委员沟通的,每件扣0.2分;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0.2分;有条件解决而未解决致使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0.5分。发生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事项,对有关责任单位视情况进行扣分(扣分细则由政策法规科制定)。未尽事项,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视情节而定。

五、结果应用

1.绩效考评结果按考评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评结果向全系统公开。

2.对事业单位考核结果排名在前二的单位,推荐参加张家港市文明标兵单位评比。

3.对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考核结果排名在前三的单位,适当增加考核等次优秀的名额,名额从排名靠后的单位中调拨。(排名前列的机关科室中企业身份人员由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向相关企业推荐评优)

4.考评综合得分排名最后2位的,局党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且其单位班子成员当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推进,局党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2.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指标,明确目标计划,按照局总体要求进行申报。要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工作方法步骤,开展绩效评估,并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整体推进。

3.严肃实施纪律。各单位、各科室要参照此实施细则开展内设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实事求是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保证数据资料的详实准确,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评工作的严肃性。

七、附则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张住建发202220同时作废。

附件:1.市住建局机关科室汇总表(19个)

      2.市住建局机关科室考核指标体系

      3.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汇总表(17个)

      4.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