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黄浩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98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浩
公 告
龚莉莉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055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莉莉
公 告
余锦龙(余金龙)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6102035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娟
公 告
徐洋武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6995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洋武
公 告
戴少峰、孙婷菊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20011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少峰、孙婷菊
公 告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管理处因保管不善,张国用(2001)5900002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管理处
公 告
编号: 凤凰25-08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建房字第0175343号 | 朱忠明 | 房屋所有权证 | / | 凤凰镇程墩村9组 |
公 告
编号: 凤凰25-08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建房字第0177426号 | 朱明 | 房屋所有权证 | / | 凤凰镇程墩村9组 | |
2 | 张集用(1999)字第53150204号 | 朱明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 凤凰镇程墩村9组 |
公 告
编号:保税区25-1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62382 | 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城北路97号 |
公 告
编号:锦丰25-08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房权证锦字第0000224627号 | 范惠南、窦克林 | 锦丰镇店岸村3组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9日